某保險公司與上海安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等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20年11月01日
- 00:00
-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 作者:
(2017)京0115民初22433號 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 一審 民事 北京市大興區(qū)人民法院 2018-01-16
原告:某保險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qū)-908房間。
負責人:張X乙,總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X乙,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X甲,男,上海安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員工,戶籍地吉林省乾安縣,現(xiàn)住北京市順義區(qū)。
被告:上海安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賢區(qū)。
法定代表人:張X甲,執(zhí)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龐X,北京龐標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與被告劉X甲、被告上海安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虎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31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某保險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X乙、被告劉X甲、被告安虎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龐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某保險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二被告給付車輛維修費54000元;2.本案訴訟費由二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2016年10月11日13時50分,在北京市大興區(qū)京開高速進京方向23公里+400米處,劉X甲駕駛安虎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滬DXXX36的解放牌重型牽引車與陳國志駕駛的車牌號為×××的車輛相撞,致使該車又與齊暘駕駛的車牌號為×××的小型客車相撞,造成三車損壞。經(jīng)交管部門認定,劉X甲負事故全部責任,陳國志、齊暘無責任。齊暘所駕駛的車牌號為×××的小型客車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車輛損失險,事故發(fā)生在保險期間內。2016年11月11日,齊暘與某保險公司簽訂支付無責方保險賠款及權益轉讓授權書,某保險公司在車輛損失險范圍內賠付齊暘車輛維修費54000元,齊暘將向全責方請求賠償?shù)臋嗬D讓給某保險公司?,F(xiàn)某保險公司已將上述款項給付完畢,取得代位求償權,故訴至法院。
劉X甲辯稱:事故發(fā)生后,已賠付齊暘1萬元,應在某保險公司主張的車輛維修費中予以扣除;某保險公司主張的修車費過高。
安虎公司辯稱:事故發(fā)生后,劉X甲代表安虎公司先行賠付了齊暘1萬元;某保險公司主張的修車費過高,缺乏相應的定損材料,安虎公司不認可該金額。
本院經(jīng)審理認定事實如下:某保險公司和齊暘就車牌號為×××的車輛簽訂保險合同,保險期間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其中車輛損失險的賠償限額為263900元。
2016年10月11日13時50分,在北京市大興區(qū)京開高速進京方向23公里+400米處,劉X甲駕駛車牌號為×××的車輛與陳國志駕駛的車牌號為×××的車輛相撞,致使該車又與齊暘駕駛的車牌號為×××的車輛相撞,造成三車損壞,×××車輛乘車人齊建民身體受傷。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交通支隊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劉X甲負事故全部責任,陳國志、齊暘無責任。
事故發(fā)生后,齊暘對×××車輛進行了維修,共花費維修費54000元。某保險公司就上述維修費支出向法庭提交了維修結算單和維修費發(fā)票。2016年11月11日,齊暘向某保險公司出具支付無責方保險賠款及權益轉讓授權書,同意在某保險公司支付賠款后,將追償權轉讓給某保險公司。2016年11月16日,某保險公司向齊暘賠付54000元。
另查明,劉X甲駕駛的×××車輛的所有人為安虎公司。庭審中,二被告均認可劉X甲系安虎公司的員工,事故發(fā)生時劉X甲駕駛車輛×××系職務行為。庭審中,某保險公司對于僅由安虎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無異議。
劉X甲、安虎公司陳述,事故發(fā)生后,劉X甲代表安虎公司賠付了齊暘1萬元,應在某保險公司主張的汽車維修費中予以扣除。安虎公司向法庭提交了電子銀行回單、劉X甲與齊暘的通話錄音。電子銀行回單顯示:2016年10月12日,王中勤向劉X甲匯款2萬元,附言“劉X甲追尾處理事故”。安虎公司陳述,王中勤為其員工,匯款給劉X甲的2萬元,其中1萬元賠付了齊暘,另外1萬元賠付了陳國志。劉X甲與齊暘的通話錄音主要內容為:“劉:當時給了你一萬一,給了那個大客車一萬,對吧齊:你就說你什么意思吧,就這錢我告訴你,我們家老爺子看病,連租車都不夠,別說修車了。劉:當時給了你一萬一千元,給了大客車一萬元,是不是有這個事齊:你給的那是什么錢你別說大客車,你就說你給我的是什么錢劉:給你的是先期修車的賠付錢。齊:什么修車賠付錢啊劉:修小車的那個。齊:當時怎么說的呀我說我們家老爺子住著院呢,然后你們那兒講話先讓我去修車去。劉:對,先給你拿一萬元,你不干非要拿一萬一,對吧齊:誰說我要一萬一了劉:那是大客車要一萬一,那我就忘了。齊:我要的是三萬,你給了我多少啊然后你們講跑不了,沒事,你修去吧,修完你拿單子來報,到最后這都多長時間了,是給了我錢了,但我告訴你,修車錢不夠,那個錢,我們家老爺子看病,外加我租車的費用都不夠。后來我修完車找過,你們說我修車貴,不管,讓我愛上哪兒告上哪兒告去吧。劉:你那車是什么車啊齊:道奇酷威,整個后邊全都給我撞爛了,我車頂還沒修呢。劉:你說給你拿這一萬元錢給老爺子看病,給老爺子看病了,完了你又打車,這還不夠呢齊:你知道我來回路程啊,租趟車,一天一千五,我得拉老爺子回河北,怎么著劉:我是說這事兒我都不管。齊:然后再說修車的事,我告訴你,修車,我車頂還沒修呢,五萬多,小六萬?!R:是不是保險公司把你們給告了,前兩天保險公司剛給我打完電話,我走的是代位求償,明白什么意思嗎我估計我的保險公司給你們打電話,要跟我核實一下,我可以告訴你,我是拿了你們一萬元錢,你就記住了,到哪兒說我也有理,我這有單子,租車的費用,我們家老爺子看病的費用,全在這兒,修車費你們一分沒給,我的保險公司只負責修車,不負責人傷,你要說你二次給沒給我錢,沒有?!蹦潮kU公司認為安虎公司賠付齊暘的1萬元為傷者齊建民的醫(yī)療費,并非車輛維修費,不同意在車輛維修費中扣除。
本院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被诒kU法的上述規(guī)定,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前提為:保險標的的損害基于第三者的損害行為而發(fā)生;保險人已經(jīng)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保險人對第三者享有賠償請求權。本案中,涉案保險事故造成的被保險車輛的損害是由于第三者的損害行為而發(fā)生,現(xiàn)某保險公司已經(jīng)基于被保險車輛的損失結果向齊暘賠付了保險金54000元,因此,某保險公司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的條件已經(jīng)滿足,某保險公司可以代齊暘之位請求賠償,請求賠償?shù)慕痤~,以某保險公司實際賠付齊暘的金額為限?!吨腥A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訴訟中,二被告均認可事故發(fā)生時劉X甲駕駛車輛系職務行為,某保險公司亦同意僅由安虎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故發(fā)生事故的賠償責任應由安虎公司承擔。
對于安虎公司已經(jīng)賠付齊暘1萬元的事實,根據(jù)安虎公司提交的通話錄音,該1萬元款項系用于治療齊暘親屬傷情的醫(yī)療費和交通費,該事實亦與交通事故認定書中關于齊暘所駕車輛乘車人受傷的記載相吻合,故對二被告認為該1萬元款項應在某保險公司主張的車輛維修費中予以扣除的答辯意見,本院不予采納。
對于車輛維修費的金額,某保險公司提交了維修結算單和維修費發(fā)票予以證明,二被告認為被保險車輛花費的車輛維修費過高,但未舉證證明,故對該答辯意見,本院不予采納。
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上海安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某保險公司車輛維修費54000元;
二、駁回原告某保險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575元,由被告上海安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擔(于本判決生效后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于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如在上訴期滿后七日內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判員 吳 晶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書記員 高夢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