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契新思
一則案例
2017年,美國北達科他州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判決保險公司無須對MW Industries總裁、Eagle Well Services高管及股東Robert Mau承擔董責險項下保險責任。
Eagle Operating Company下轄三家子公司,分別是Eagle Well Services、Star Well Services和MW Industries。
2012年2月,Sun Well Services與Eagle Well Services及其股東Robert Mau簽署資產(chǎn)購買協(xié)議,以購買Eagle Well Services資產(chǎn),協(xié)議中明確“賣方或賣方股東在五年內(nèi)不得與Sun Well Services競爭”
2012年4月,MW Industries將其部分資產(chǎn)出售給American Well Services,American Well Services是由Mau和Gregory Wiedmar新成立的公司。出售時,Mau是MW Industries的總裁,Wiedmar是副總裁。
2013年12月,Sun Well Services提起訴訟:
1)訴Mau、Eagle Well Service、Widemer和American Well Service違反資產(chǎn)購買協(xié)議中的“不競爭條款”。
2)訴Mau和Eagle Well Services支付違約賠償金;
3)訴Mau、Eagle Well Services和Wiedmar支付欺詐賠償金
4)訴Mau、Wiedmar和American Well Services支付民事共謀賠償金。
基于前述訴訟,Eagle Operating Company向保險公司提交了董責險保單項下的保險索賠。
該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Mau并未以被保險人身份被起訴,而是以Eagle Well Service的高管或股東身份被起訴,而Eagle Well Service并不是保單項下的被保險公司,且根據(jù)保險條款“保險人不得根據(jù)保險協(xié)議支付與任何索賠相關的損失,該索賠基于、產(chǎn)生于或以任何方式與任何實際或聲稱的:(1)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下的責任,但該除外責任不適用于在沒有此類合同或協(xié)議的情況下可能產(chǎn)生的責任;……”保險人亦不應理賠。
為此,Mau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如前所述,法院支持了保險公司的拒賠意見,理由如下:
Mau被原告Sun Well Services指控的不當行為并非基于其作為MW Industries高管身份,而僅僅是基于其作為Eagle Well Services的高管及股東的身份簽署資產(chǎn)購買協(xié)議的行為。故,根據(jù)保單的“合同責任除外條款”,保險公司拒賠并無不當。
面對如此復雜的當事人以及法律關系,非專業(yè)人士恐已無力讀下去。
但這就是緣起于歐美的董責險的真實司法實踐場景。
2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準予原告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訴公司董監(jiān)高張某虹、王某、王某紅、洪某等四被告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撤訴。
一則司法案例瞬間火爆保險圈,背后原因自然是董責險。但作為財險領域頗具專業(yè)高度的險種,所有的爭議和判斷應基于對產(chǎn)品本身的理解。
Part.1 董責險在中國
董責險全稱是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源于英美法系國家,且在歐美多國已發(fā)展得非常成熟,比如,美國9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投保了董責險。
反觀大陸法系,董責險發(fā)展整體較為滯后。具體到我國,自2002年1月中國平安和美國丘博公司聯(lián)合發(fā)行中國首個董事責任保險產(chǎn)品至今,董責險在我國發(fā)展已有20余年,但截至2019年末,投保董責險的A股公司合計不超過400家,僅占上市公司數(shù)量的10%。
董責險的爆火始于2020年3月,原因有二: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證券違法違規(guī)成本明顯提高;
二是以瑞幸咖啡為代表的赴美上市公司遭遇美國集體訴訟事件讓董責險正式進入公司高層視野,關注度大幅提升。
反映到市場層面,2020年新增投保董責險的A股公司數(shù)量約有170家,投保家數(shù)接近此前20年的1/2,而進入2021年首月,A股便有9家上市公司發(fā)出“為公司董監(jiān)高人員購買責任險”的公告。
2021年底,A 股上市公司康美藥業(yè)造假案的天價賠償判決結果更進一步推高了市場對董責險的關注度,畢竟,該案的一審判決顯示,即使是連帶責任最少的獨立董事,其連帶清償責任金額也超過了1億元。
諷刺的是,該案一審判決一出,僅一周時間內(nèi)就有23 家上市公司發(fā)布了24名獨立董事的辭職公告。
2022年,據(jù)中國證券報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共有337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購買董責險。
展望未來,投保率的高增長態(tài)勢并不會改變:
如前所述,新《證券法》創(chuàng)設的代表人訴訟制度,開啟了A股證券集體訴訟的先河,大幅提高了A股上市公司及其董監(jiān)高的訴訟風險??得浪帢I(yè)案、瑞幸咖啡案、飛樂音響案、輝豐股份等中外集體訴訟案件的司法實踐已給市場上了一堂堂生動普法課。
而更重要的是,監(jiān)管部門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的查處力度正在加大,公開信息顯示,僅2022年前11個月就已有56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而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diào)查,同比增長65%。
與之并行的是,新《證券法》還增強了對“關鍵少數(shù)”的監(jiān)管約束,擴大了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范圍,強化了董監(jiān)高的信息披露義務。涉及信息披露虛假陳述的民事訴訟案件陡然增多,從歐美實踐看,訴訟風險與董責險需求高度正相關。
此外,鑒于董責險索賠的長尾特點,預計2023年將有更多的潛在索賠轉化為實際索賠,而這亦將進一步教育市場,推高董責險的需求。
一時間,董責險風光無二。
Part.2 什么是董責險
冗長的保險條款一直被社會各界所詬病,但社會公眾所能見到保險條款與董責險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條約、條款、條件、除外責任、擴展條款、批單等少則三五十頁,多則一兩百頁是董責險的常態(tài),非專業(yè)人士,恐怕完整的閱讀都完成不了。
萬變不離其宗,其保險責任整體可概況為:
1)針對被保險人基于其被保險人身份作出的不當行為;
2)在保險期間內(nèi)被提起索賠;
3)引發(fā)的損失;
4)該損失沒有被保單約定排除。
換言之,當前述條件均可滿足時,即可觸發(fā)董責險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Part.3 專業(yè),董責險的核心
一如開篇案例所示,當Mau的身份認定出現(xiàn)偏差時,董責險的保險責任即無法觸發(fā)。即,保險責任中的任何一個點都非常重要,如不能精準控制,極易招致拒賠。
仍以Mau的身份認定案例來看,被指控的董事、高管作出的不當行為或者被提起索賠引發(fā)的損失,有可能是因該董事、高管基于雙重或多重身份作出的,或者超越其職責范圍作出的。
除去產(chǎn)品條款和法律法規(guī)的差別,僅就現(xiàn)實場景看,諸如此類的問題在我國現(xiàn)有的公司治理結構中更為明顯。
比如,公司的股東同時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其作出的行為究竟是基于其股東身份還是基于其董事、高管身份,往往難以區(qū)分。
畢竟,實踐中,董事、高管以多重身份行事是非常常見的。而這種情形至少為董責險的理賠提出了兩個問題:
一是案例所示的身份認定問題,二是分攤問題。
理解第一個問題可以回看開篇案例,而對于第二個問題,則需要綜合保險條款、公司相關制度、具體經(jīng)營等諸多情形進行厘定,概而言之,在未事前明確分攤比例的情形下,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分攤比例爭議在所難免。
而這也僅僅是董責任保險責任中的一個細節(jié)。
Part.4 理賠難,是真的難
大智慧案迅速火出圈的原因之一或就在于金額。公開信息顯示,投資者保護機構代位追償董監(jiān)高的金額高達3.35億元。
但就我國董責險市場而言,最高保額多低于1億元,風險敞口明顯。
公開數(shù)據(jù)顯示,A股上市公司購買的董責險保單限額多數(shù)分布在5000萬元到1.5億元人民幣之間,其中,保單限額最常見的是5000萬元人民幣,其次是1億元人民幣。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有50%以上的最高保額在1億元以下,從大智慧以及此前的康美藥業(yè)等案件看,保障額度嚴重不足。
但保額的高低只是市場預期,能否理賠才是關鍵。
對此,要關注免責條款。
目前主流的條款中基本會約定,保險事故涉及的行政人員不能得到保險公司賠償?shù)那闆r,并在平衡保險合同各方利益的基礎上,明確“保”與“不保”的邊界。
以瑞幸咖啡為例,保險人制定了六條關于董事責任的免責條款,比如欺詐、犯罪、惡意或故意等,核心在于避免削弱法律法規(guī)的懲戒功能和特殊情形下的道德風險。
但熟悉行業(yè)的人都知道,此類條款的適用范圍可大可小,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幾無明確界定的可能。
也正是基于此,“理賠難”在董責險領域不是口號,而是真的難。
反觀歐美等董責險成熟的保險市場,其董責險的免責條款基本僅限于如下三項:
1)個人的欺詐行為;
2)人身傷害、財產(chǎn)損失已經(jīng)由其他保險所覆蓋;
3)被保險人互訴。
與國內(nèi)極端謹慎的承保不同,歐美等國寬松的承保條件使得海外高管對賠償?shù)摹捌谕怠笔冀K維持在較高的水平,因此投保率可以同樣維持高位。
二者交互,推動著保險與商業(yè)的共同發(fā)展。
結語
隨著一個個生動案例的不斷出現(xiàn),董責險仍將保持快速上升的趨勢。
與此同時,業(yè)內(nèi)較為一致的看法是,董責險費率的上漲亦是必然趨勢。
但回歸保險本源,保險業(yè)“是賠出來的”。
不好賠的董責險順利地走下去,需要保險公司付出更多。核心是真正的用專業(yè)去丈量風險,而不是不賠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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