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消息,重慶銀保監(jiān)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人保汽車保險銷售服務(wù)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處罰款30萬元。
此外,人保銷售重慶分公司總經(jīng)理李輝華全面負責公司運營管理,對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行為負主管責任,受到警告處分并被罰款10萬元。
經(jīng)查,人保銷售重慶分公司存在著以下違法行為:
2019年重慶30家“車商類企業(yè)”作為投保人通過人保銷售重慶分公司投保車險,人保銷售重慶分公司向其支付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wù)費,共涉及保單562筆,保費551.39萬元,服務(wù)費105.94萬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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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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